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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新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何正华  发布日期:2019-05-15 查看:38 次
关于做好2019年新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学校各院、系:
为进一步加强专业建设,优化专业结构,促进办学规模、结构、质量、效益协调发展,根据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对专业申报工作的要求,现就2019年新专业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设新专业的基本原则
1. 增设新专业,应适应地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见附件1)及广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
2. 增设新专业,应遵循高等教育规律,正确处理需要与可能、数量与质量、近期与长远、局部与整体的关系。
3. 增设的新专业应符合我院长远发展目标和专业发展规划,有利于形成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布局,有利于人才培养质量及办学效益的提高。
4. 增设的新专业应具有一定的学科支撑、办学基础和条件,有利于形成特色专业群。
5. 有增设新专业应充分考虑到报考生源和毕业生就业率。生源和就业率较差的专业暂缓申报。凡通过现有专业扩大招生、改造更新或拓宽专业服务方向等途径,能基本满足人才需求的,一般不增设新专业。
6. 增设的专业设置实行备案或审批制度。依据教育部制定和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见附件2),列入《专业目录》的专业,经程序报教育部备案,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新专业,经程序报教育部审批,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审批专业适用)》。
二、增设新专业的条件
1. 符合我院发展规划,有学科与专业发展规划,有专业人才需求论证报告,招生规模每年60人左右;
2. 有相关学科专业为依托;
3. 有稳定的社会人才需求;
4. 有科学、规范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人才培养方案遵循《广州大学松田学院2016年人才培养方案原则意见》(见附件3);
5. 有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必需的专职教师队伍及教学辅助人员;
6. 具备开办专业所必需的经费、教学用房、图书资料、仪器设备、实习基地等办学条件,有保障专业可持续发展的相关制度;
7. 申请增设新专业可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三、申报材料
1. 论证报告(含对本系(部)现有专业的基本情况、总体发展计划和结构优化调整方案的论证);
2.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见附件4)。
四、要求和安排
1. 各院、系负责人为此次增设专业工作的负责人,根据以上原则性意见,组织人员认真研究本院、系专业发展布局,对拟增设的新专业进行认真分析论证;
2. 请申报院、系充分重视新专业申报工作,认真准备和撰写申报材料,并于6月10日前将电子文档发至313464072@qq.com邮箱,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报送教务处202室。
联系人:何正华 联系电话:82855565 (8565)
附件: 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
3.广州大学松田学院2016年人才培养方案原则意见
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
教务处
2019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