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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8年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何正华  发布日期:2018-12-17 查看:52 次
学院各部门:
根据《关于开展广州大学松田学院应用型人才培养试点专业改革立项的通知》、《关于开展广州大学松田学院课程建设立项的通知》、《关于开展广州大学松田学院2018年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及《关于公布2018年广州大学松田学院教学成果奖评审结果的通知》要求,学院组织了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立项申报和教学成果奖评奖工作。经项目负责人申报、教务处初审、专家
通讯评审、并报学院领导审批,现将2018年度院级教学质
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立项情况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情况
确定立项建设3项应用型人才培养试点专业项目,8项课程建设项目,10项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4项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
二、项目经费
学院按年配套项目经费。应用型人才培养试点专业项目建设周期为三年,每年5万元;课程建设项目建设周期为两年,每年1万元;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周期为两年,每年0.25万元;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周期为两年,每年1万元。
三、项目管理
(一)各项目负责人应以《广州大学松田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广松〔2013〕23号)和《广州大学松田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广松〔2013〕24号)等文件为依据,合理使用建设经费,按进度完成建设目标。
(二)学院在下一年度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对按计划开展,取得较好效果的项目将批准继续建设;对建设进程缓慢,存在问题较多、建设成效较差的项目,将予以终止。
(三)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需填写《广州大学松田学院项目变更申请表》,并附完整、充分的说明材料。
1.项目建设内容、成果形式等发生重大变更的;
2.项目负责人因故需要调整的;
3.不能按时完成建设任务,需要延期结项验收的。
(四)项目所在单位应按照学院文件规定,对项目的实施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确保项目按计划进行。
(五)立项项目应在发文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项目开题。
(六)本通知正式发文日期为项目立项日期。
附件:广州大学松田学院2018年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立项汇总表
广州大学松田学院
2018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