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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者:何正华  发布日期:2018-08-31 查看:91 次
学院各部门:
现将《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8] 132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根据《通知》要求,我院申报项目限额为3项。具体要求如下:
1.本年度教改项目分为综合类和一般类两种。综合类教改项目主要围绕全省或学校教学改革重点领域(详见附件)开展,力图研究和解决专业领域、学校乃至全省普遍性问题;一般类教改项目主要面向一线教师特别是中青年教师,针对教学过程中的具体问题开展研究和改革实践。
2.省级教改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已从事高等教育教学工作3年以上(时间计算截至2018年8月31日),能够组织相关教学资源和团队独立完成项目建设,原则上,负责人在项目结题验收前不得更换。
3.所主持项目在2016年度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验收中列为“不通过”及在2017年度省级验收中列为“不通过”或“暂缓通过”的,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所主持省教改建设项目且尚未校内结题验收的,不得再次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4.请以系(部)为单位于9月17日前交3份纸质版《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研究和改革项目申请书》和1份《2018年省高等教育教改项目推荐汇总表》(详见附件)至教务处(行政楼202室),电子版发送至313464072@qq.com,过期概不受理。
联系人:何正华 联系电话:82850118(8118)
附件: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
2018年8月31日
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的通知.doc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132号).pdf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doc